透过产品接触指数

与指数挂钩的投资产品使被动投资变得可能。

与指数挂钩的投资产品形形式式,包括:

与指数挂钩的产品的诞生

1976年8月31日,投资世界从此改写。

可能您想不起这是什么日子。但倘若您持有指数互惠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或任何其他与指数挂钩的投资,您一定曾感受到其威力。1976年8月31日,是首个指数互惠基金Vanguard S&P 500®上市并改变未来投资的日子。

在Vanguard S&P 500指数基金推出前,标普500指数或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之类的主要指数均为市场基准,可用作衡量活跃投资组合经理表现的工具,但并非作出可实行投资决策的基础。

如今,零售银行、保险公司、交易所买卖基金供货商及期权与期货交易所开发及推广成千上万与指数挂钩的产品,以满足对获取股权回报、固定收益、大宗商品及其他各类指数日益增加的需求。可以获取的各种产品不仅发行商不同,投资目标、结构及所提供的指数回报获取途径亦各不相同。

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

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实际上等同于指数投资。

这些产品可以广泛获得、易于买卖(流动),且旨在满足各类投资目标。基金发行商(有时亦称保荐人)为金融服务公司。其中部分只专注于交易所买卖基金或互惠基金,另一些则同时提供这两类产品。

虽然指数互惠基金推出市场的时间几乎是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两倍,但现时,交易所买卖基金的数量几乎是指数基金的两倍,其中有超过一半与标普道琼斯指数中的一个指数挂钩。始于美国的交易所买卖基金迅速扩张,目前正伸延至全世界。

除涉及广泛的市场外,交易所买卖基金现在亦用于接触原本只有透过主动管理才能获得的市场及策略。例如,有可能投资于寻求限制风险、追踪高派息股票,甚至衡量市场波动性的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

每种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均有具体的投资目标。为实现该目标,基金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来构建其以指数为基础的投资组合:

大部分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采用这种方法。通常这些投资产品亦按照与指数权重分配一致的方式进行加权。

这可能是出于策略原因,或是因为购买指数中的全部成份不可行。例如,追踪数千种证券的指数或持有一些流动性不高成份股的指数可能难于复制。不论是何种原因,与采用完全复制方法获得的基金表现相比,采用抽样方法的基金与指数表现的差异可能更大。

虽然这种方法提供与指数相同的回报,却使基金持有人面对对手方可能违反义务的风险。透过结算所进行掉期结算往往能减少对手方风险。

交易所买卖基金与指数互惠基金在一些基本方面很相似:

  • 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投资者均在基金中拥有份额,而非在基金的投资组合中拥有个别证券。
  • 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通常在扣除费用后,将源于相关投资的收益以及任何源自更新投资组合的资本收益按比例转移予基金股东
  • 各种交易所买卖基金或指数互惠基金的目的通常是复制其所追踪指数的表现。例如,倘若相关指数的年度回报率为10%,则追随该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或互惠基金的目标是(有少数例外)尽可能紧跟该10%的回报。当然,倘若指数价值下跌,该交易所买卖基金或指数基金的回报亦会直接反映该下跌。

即使与同一指数挂钩,不同股票类产品的实际回报亦会有差异。就如指数互惠基金,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费用结构,费用愈高意味着回报愈低。倘若基金采用指数成份股样本,而非完全复制方法来构建投资组合,或倘若基金为股份赎回而预备的现金储备对业绩构成拖累,回报亦有可能不同。

就交易所买卖基金而言,回报的差异(或称追踪误差),可能是其费用及该产品构建方式所致。影响回报的最重要结构性因素有:

  • 是否将股息用于重新投资
  • 股息重新投资是否涉及经纪佣金
  • 该交易所买卖基金是否利用衍生工具、杠杆或其他策略来提高回报或对冲亏损

交易所买卖基金与指数互惠基金的最大差异,除了交易所买卖基金种类更多、市场份额更大外,还有交易方式及税务效率。

交易所买卖基金与股票的交易方式类似,可用保证金购买或沽空,即使是在下行期间亦然。沽空行为广泛应用于对冲及其他风险管理策略。例如,如果投资者看好某只股票,但其所属行业却发展迟缓,他可能会购买该股票,但沽空追踪该行业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由于指数互惠基金的交易形式与股票不同,采用此类策略会较难执行。

税务效率是另一个区别。交易所买卖基金不会如互惠基金般赎回投资者有意出售的股份。这表示交易所买卖基金通常不会如指数互惠基金般将所持证券变现以填补赎回金额。被迫变现可能会产生资本增益,但其中部分可能是会加重互惠基金股东税务责任的短期收益

比较

交易所买卖基金

指数互惠基金

目标

复制一个指数的表现

复制一个指数的表现

多元化

通常高度多元化

通常高度多元化

交易频率

在交易日按当时市价

每天一次,按收市资产净值

交易特点

可以采用保证金购买或沽空

不能采用保证金购买或沽空

费用比率

此外,虽然交易所买卖基金及指数互惠基金往往较少更改投资组合,一般在相关指数成份股发生改变时才会更新,但交易所买卖基金的税务效率可能较高。这是由于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份通常透过独特过程进行创建,并透过交易所买卖基金保荐人与多个授权参与者(通常为主要金融机构)之间经常性的免税交易进行赎回。

具体而言,授权参与者将一篮子交易所买卖基金相关证券交给保荐人,换取一定数量的股份(通常是50,000股),并能赎回该数量的股份,以收回该一篮子证券。每次赎回时,交易所买卖基金保荐人都会选择归还其所持证券中成本最低的证券。这表示,当交易所买卖基金的投资组合更新时,所出售证券的平均成本高于原有成本。因此,与指数互惠基金相比,交易所买卖基金转移予股东的资本收益可能较低。

互惠基金与交易所买卖基金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互惠基金的股份一天仅以收市资产净值交易一次,该数值由其指数衍生基金组合的总市值减费用与开支,再除以已发行股份数量得出。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份则可在全天以当时市价交易。这使交易所买卖基金更为灵活,可满足很多不同的投资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市价可以是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让。相反,许多交易所买卖基金(尤其是交易最广泛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市价实际上往往极之接近资产净值。

什么人使用交易所买卖基金?零售及机构投资者,其中包括资产管理人、退休基金、捐赠基金及受托人,该等人士将交易所买卖基金持有在手或用该等产品建立整个投资组合。

原因之一是交易所买卖基金(确切来说交易所买卖基金范围内的特定产品)代表了多种投资策略,从保守到进取逆向型。

一些交易所买卖基金可能因多元化特征而被购买。甚至多元化程度较低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如侧重范围较窄的行业基金)也可能提供对多家公司表现进行投资的机会,理论上风险较仅持有指数中一、两家公司为低。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费用一般较低,这也是其吸引之处。

此外,采纳核心卫星策略的零售及机构投资者均可基于市场状况或整体经济情况向投资组合补充有关行业的战术配置或策略交易所买卖基金。核心投资组合本身可能完全由交易所买卖基金或以个别证券与交易所买卖基金相结合的方式构建。

该基金的另一个极端是,一些活跃的交易者在资产净值与市场价格偏离时利用交易所买卖基金把握套利机会。对不享有相关资产的持有权益,却与实现利润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对冲基金和其他公司亦是如此。

交易所买卖基金亦可以其他方式用作工具。例如,对于希望在承担个别股票的资本损失时遵守洗售规则的投资者有用,因为持有有关股票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不被视为「实质相同的」投资。此外,交易所买卖基金亦可在众多对冲策略中使用,以保障未实现的投资组合收益或限制进一步亏损

交易所买卖基金风险:

本文所述的风险属一般性质。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可能存在不同或额外的风险。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投资顾问和/或相关监管机构,了解与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有关的完整和具体细节。

与其他投资组合(如互惠基金的持有人)相似,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东也面临风险。此外,各交易所买卖基金还拥有其各自特定的风险,相关交易所买卖基金章程已作描述。与交易所买卖基金相关的某些特定风险包括:

  • 所持证券的一般价值可能会降低,从而对与该等证券存在利害关系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价值造成负面影响。此类情况可能出现在股票、商品、固定收入、期货或该基金可能代表股东持有的其他投资中。
  • 对于既定投资目标为追踪特定产业或资产行业的交易所买卖基金而言,该基金可能受该特定产业或行业表现的不利影响。
  • 基金持有国际投资可能涉及因货币汇率不利波动产生的资本损失风险、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的差异或者其他国家经济或政治的不稳定性。
  • 虽然交易所买卖基金旨在提供与其各别相关指数的价格及收益率表现对应的投资效益,信托可能因开支及其他因素无法精确复制该表现。这有时被称为「追踪误差」。

投资者应参考交易所买卖基金招股章程,以获得对该交易所买卖基金中所涉风险的完整讨论。

更多有关交易所买卖基金及交易所买卖基金相关风险的资料及讨论,请参阅于ETF.com上发布的「What Risks Are There in ETFs?」(交易所买卖基金有何风险?)及于Investopedia上发布的「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ETFs」(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利与弊)

指数互惠基金风险:

指数互惠基金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贷风险、利率风险及其他。

透过投资于互惠基金,投资者面对市场风险,原因是构成投资组合的相关证券随市场价格波动。随着市场下跌,投资者于基金中的本金投资亦可能下跌。当互惠基金投资于股票时,互惠基金投资者受公司面临下跌及市场整体下滑的规限,并承受互惠基金表现不符合投资组合中相关证券表现或追踪误差的风险。

如果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投资者受信贷风险的规限,即开证银行不会及时作出利息及本金付款或者随后经历降级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互惠基金可能因流动性风险无法快速出售投资,亦受利率风险的规限。由于利率上升,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价值可能下跌。投资于互惠基金的若干劣势包括产生额外费用与开支以及税务考虑。

详情请参阅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Beginners’ Guide to Mutual Funds」(互惠基金新手指南)及由互惠基金教育联盟发布的「Understanding Risk」(了解风险)

交易所买卖票据

投资及商业银行发行的交易所买卖票据在许多方面与交易所买卖基金类似。

两者均是与指数挂钩的产品,并按当前市价于交易所进行买卖。与交易所买卖基金类似,交易所买卖票据可进入仅能另行透过主动管理进入的各种市场。与交易所买卖基金类似,交易所买卖票据通常与宽基及窄基股市指数、策略指数及商品指数(包括标普VIX期货指数)挂钩。

然而,交易所买卖票据与交易所买卖基金在重大方面有所不同。与属于股票产品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不同,交易所买卖票据是无担保债务证券。因此,交易所买卖票据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有时还面临赎回或提前赎回风险。有些交易所买卖票据有作抵押,这意味着票据持有人可以在违约的情况下追讨他们的本金百分比,但该安排的条款亦可能限制回报潜力。但是许多交易所买卖票据不提供本金保障。

此外,交易所买卖票据与交易所买卖基金不一样,交易所买卖票据不拥有相关指数中列入的投资。大多数交易所买卖票据发行商于期限内提供与相关指数表现挂钩的到期付款,减去费用及其他开支,而不是寻求复制指数回报。计算回报的精确方法详细载列于发售文件。到期期限可能是自发行日期起10至40年。就零息票债券而言,发行商在票据期内通常不会支付利息。

由于交易所买卖票据没有资产,其没有资产净值。而是由发行商计算及公布整个交易日的指示价值。与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资产净值一样,指示价值可能会或不会接近于当前市价。

鉴于监管原因,交易所买卖票据往往比交易所买卖基金更易发行,因此在某些情况,可能追踪特定指数的交易所买卖票据比追踪该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较先发行。交易所买卖票据往往更受以下投资者的欢迎,例如寻求比传统债务证券可提供的更高回报,以及希望增加债务投资组合的股权投资。

ETN产品相关风险

本文所述的风险属一般性质。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可能存在不同或额外的风险。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投资顾问和/或相关监管机构,了解与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有关的完整和具体细节。

与交易所买卖票据相关的一些特定风险包括:

  • 信贷风险。 如上所述,交易所买卖票据是发行商的无担保债券,不能购买或持有资产,复制或接近相关指数的表现。
  • 市场风险。 由于指数的价值随市场力量而变化,通常交易所买卖票据的价值也如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本金。此外,交易所买卖票据采用的一些指数及投资策略可能相当复杂,可能没有太多表现历史记录。
  • 流动性风险。 虽然交易所买卖票据是在交易所进行买卖,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
  • 价格追踪风险。 投资者应审慎按与收盘及当日指示价值显著不同的价格买入。
  • 持有期风险。 某些杠杆化、逆向型以及逆向杠杆化交易所买卖票据被设计为短期交易工具,该等产品的长期表现可能与相同期内相关指数或基准所述表现倍数(或反向表现)大不相同。
  • 赎回、提前赎回及加速风险。 部分交易所买卖票据可由发行商酌情赎回。
  • 利益冲突。 票据发行商可能参加与持有票据的投资者相矛盾的交易活动(例如,沽空)。

与指数挂钩的期权及期货

期权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提供有关市场指数的合约,例如标普500指数期权及标普500期货。

虽然该等衍生产品在许多重要方面各不相同,但他们在允许投资者(零售及机构投资者)于合约到期日对冲或推测相关指数水平方面类似,相关详情载列于合约中。

期权

期权投资者可按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合约,称为行使或执行价,高于或低于当前指数水平。买方(称为持有人)根据他们期望指数移动的方向在认购期权及认沽期权之间作出选择。

如果指数移向预期水平并收取现金结算,买入合约给予投资者权利于期满时行使。如果该移动会带来利润,则买方亦有权于期满之前卖出合约。然而,买方无义务如此行事。

期权卖方(称为立权人)亦可在认购与认沽之间作出选择,他们收取卖出溢价。卖方透过购买他们出售的相同合约,于期满之前任何点抵销合约。然而,如果合约未予以抵销且期权持有人决定行使,则卖方需要作出到期应付给持有人的现金结算。

期货

期货投资者亦透过未平仓交易买入或卖出特定指数的合约。然而,双方需于期满时贯彻执行合约条款,除非该合约与大多数一样已收盘或与相对仓位抵销。

期货在潜在成本方面亦与期权不同。期货投资者作出首笔保证金付款,而不是支付或收取一次性溢价,根据指数的变化水平,每日更新账户价值的贷项或亏损情况。如果账户价值低于维护保证金,投资者必须添加至账户,使其回到规定水平。

投资者可根据他们如何期望市场如何行为来买入或卖出期权或期货合约。例如,如果期权投资者认为指数将下跌,他们可能透过购买认沽期权来对冲以保护未变现收益。如果市场下跌,他们可行使期权并收取结算价格。

同样地,期货投资者可能对冲以保护现有仓位或帮助管理期货股票购买价。在后者情况下,投资者将买入相关指数的合约。如果指数上升,则股票购买成本将用合约收益进行抵销。相反地,如果指数下跌,合约亏损将用买入股票的较低成本进行抵销。

情况与其他指数挂钩产品相同,期权及期货合约被视为令投资组合更加多元化的措施。

指数期权风险:

本文所述的风险属一般性质。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可能存在不同或额外的风险。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投资顾问和/或相关监管机构,了解与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有关的完整和具体细节。

与指数期权相关的一些特定风险包括:

  • 与其他证券类似,期权不附带保证,投资者应知悉可能损失所有初始投资,甚至更多。 例如:
    • 期权持有人承受为购买期权而支付溢价全额的风险。如果持有人的期权到期「处于价外」,将失去全部溢价。
    • 由于若干类型的期权合约可能使立权人面临不受限制的潜在亏损,期权立权人可能承受更高的风险水平。
  • 市场风险 - 接近期满日期时的极端市场波动性可能导致价格变动,从而导致期权到期时毫无价值。
  • 相关资产风险 - 由于指数期权的价值源自相关指数,影响相关指数价格的任何风险因素亦将间接影响期权的价格及价值。

指数期货风险

与指数期货合约相关的一些特定风险包括:

  • 交易证券期货合约可能导致超出已投资金额的潜在无限亏损。
  • 由于涉及杠杆及期货交易的性质,投资者可能立即受到期货亏损的影响。 与持有传统证券不同,证券期货的收益及亏损至少应每日记入投资者的贷方或借方账目之中。如果账户处于最低保证金要求之下,投资者的仓位可能按亏损清算,投资者将对其账户中的任何赤字负责。
  • 在某些市场状况下,可能难以或不可能对冲或清算仓位。 如果投资者无法对冲或清算其仓位,现有亏损可能继续上升。即使投资者可对冲或清算其仓位,他可能被迫按涉及大量亏损的价格这样做。例如下列情况,则会发生:
    • 如果交易因证券期货合约或相关指数中的不寻常交易活动而停止
    • 如果交易因相关指数的最新动态或在构成指数的部分或所有证券中停止
    • 如果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
    • 如果市场缺乏流动性
  • 在某些市场状况下,证券期货价格可能无法维持其与相关指数价格的常规或预期关系。 例如,当证券期货合约的市场不流动且缺乏交易利益时,或者当交易在构成指数的部分或所有证券中延迟或停止,则可能发生。
  • 如获许可,下达或有订单(如「止损」或「止损限额」订单)不一定会限制预期的投资者亏损。 市场状况可能令其无法签立订单或获得止损价格。
  • 涉及证券期货的日间交易策略构成特殊风险。 寻求从日间价格变动获利构成诸多风险,包括交易成本上升、杠杆风险升高以及与专业贸易商的竞争加剧。

如需了解关于指数期权及期货以及与指数期权及期货相关风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Investor Bulletin: An Introduction to Options”(投资者公告:期权简介) “Security Futures—Know Your Risks, or Risk Your Future.”(证券期货—了解您的风险,或增加您未来面对的风险)。

结构化产品

结构化产品结合两种资产类别,例如短期票据及指数,以创建将票据赚得的利息与指数回报相挂钩的混合形式。

在特定产品条款的规限下,仅于期满时支付利息,且各产品的条款通常极不相同。商业及投资银行发行各种与指数挂钩的结构化产品。

尽管他们与股票指数挂钩,结构化产品通常是发行商的无担保债券,因此受信贷风险规限。一个例外情况是与指数挂钩的CD,这作为银行存款可能由FDIC保险。结构化产品通常不会在交易所上市,如有,可能成交量少,因此通常没有随时可用的二级市场或厘定其价值的准确方式。

结构化产品可能相当保守、以及可能高度投机且极其复杂。一方面,尽管回报有限,但结构化产品提供本金保障并产生收益。另一方面,某些产品有更大的回报潜力,但处于承受重大杠杆的风险。

这种多样化使结构化产品成为高资产净值的投资者及资产管理者的潜在多元化工具。结构化产品亦被视为提高回报的工具。

结构化产品风险

本章所述风险本质上为一般风险。特定司法管辖区内可能会出现不同或其他风险。如需了解与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有关的全部及特定详情,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投资顾问及/或监管机构。

与结构化票据相关的一些特定风险包括:

  • 市场风险。某些结构化票据规定期满时偿还本金,这通常被称为「本金保障」。本金保障受发行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规限。许多结构化票据不提供本金保障。如果不提供,则挂钩指数的表现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部分或所有本金。
  • 保险价格及票据价值。于发行时为结构化票据支付的价格可能高于结构化票据于发行日期的公平价值。发行商目前于发售招股章程标题页上披露结构化票据的估计价值,允许投资者估算发行商的票据估计价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票据的估计价值可能低于向投资者发行的票据发行价,原因是发行商将出售、结构化或对冲票据风险成本列入票据最初价格中。发行后,不可每天转售结构化票据,因此鉴于其复杂性可能难以估值。
  • 流动性。于二级市场交易或出售结构化票据的能力通常极受限制,原因是结构化票据未在交易所上市进行买卖。因此,结构化票据的唯一潜在买方可能是结构化票据的发行金融机构的经纪商关联方或经纪商分销商。此外,发行商通常明确否认其回购或交易他们所发行票据的意图。因此,如果投资者未持有票据至期满日期,则承受按出售时的价值折现出售票据的风险。
  • 收益结构。结构化票据拥有复杂的收益结构,难以准确评估其在整个结构化票据期内的价值、风险及增长潜力。收益结构可进行杠杆化、逆向或逆向杠杆化,由此可能导致较大的亏损回报。例如,结构化票据的收益取决于:
    • 参与率。根据将参考资产或指数的任何增长乘以固定百分比,部分结构化票据提供已投入本金的最低收益,加上对投资者的额外收益。该百分比通常被称为参与率。参与率确定将向结构化票据的投资者支付参考资产或指数中的多少增长。例如,如果参与率为50%,相关指数增长20%,则向投资者支付的回报为10%(即20%的50%)。
    • 最大回报上限。部分结构化票据可能为与指数挂钩的付款提供杠杆化或增强参与率,但最多达最高金额上限。达到最大收益水平后,投资者不能分享相关指数的任何额外增长。例如,两年结束时票据可为投资者提供100%的所有已投入资金,加上标普500表现最多20%的上升。如果标普500的表现在该两年升25%,则投资者仅获得20%的回报
    • 生效特性。如果相关指数于票据期内低于预先设定的水平,投资者于期满时可能失去部分或所有本金投资,亦损失整个票据期内计划的息票付款。这个预先设定的水平可称为定界水平、触发或生效。当违反这个水平时,票据的支出回报改变。例如,如果指数低于敲入水平,其价值低于发行日期时的价值,而不是获得本金回报,投资者可能反而获得反映指数价值下跌的金额。
  • 信贷风险。结构化票据是发行商的无担保债券,意指发行商有义务按承诺作出票据付款。该等承诺(包括任何本金保障)仅与结构化票据发行商的财务健全状况一样。如果结构化票据发行商违反该等义务,投资者可能损失他们投资于结构化票据的部分或所有本金金额,以及于结构化票据可能到期的任何其他付款。
  • 赎回风险。部分结构化票据设定「赎回条款」,允许发行商全权酌情决定在票据期满前,按可能高于、低于或相等于结构化票据面值的价格赎回票据。如果发行商「赎回」结构化票据,投资者可能无法按发行商赎回的结构化票据提供的相同回报率再投入其资金。
  • 税务考虑。结构化票据的税务处理复杂,且在某些情况下具有不确定性。在购买任何结构化票据之前,您可能希望咨询税务顾问。此外,您应阅读您正在考虑购买的任何结构化票据的招股章程及其他发售文件中的适用税务风险披露。

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行场外交易(OTC)与指数挂钩的衍生产品。而是通常由双方之间的中介人(特别是经纪人)安排。主要产品包括在特定期限兑换现金流的与股票指数挂钩的掉期、与波动性指数挂钩的方差掉期、股息掉期及期权。

机构投资者使用该等产品对冲、套利及执行各种期权的策略,包括各种利差。场外交易产品在许多方面与交易所上市的另类产品不同。例如,如为场外交易指数挂钩的期权,可自定期满日期及行使价,以满足特定目标。此外,场外交易产品受不同监管体制的规限。

与股票指数挂钩的掉期吸引寻求降低风险及增加回报潜力的用户。同时,掉期成本低于复制指数以实现其回报的比较传统方法。在没有复制的情况下,亦可减少追踪误差。此外,为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基于债务的浮动利率可兑换为不同货币。而根据指数回报的固定利率亦有同样情况。

对任何场外交易产品的主要担忧是对手方风险:协议一方将有违约的可能性。然而,在透过已建立的结算所(例如,期权结算公司,简称OCC)结算场外交易产品时,可缓解该风险。结算场外交易产品变得更常见。

更多有关结构化产品及结构化产品相关风险的数据,请参阅  “投资者公告:结构化产品“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提供两种与指数挂钩的产品类型: 固定指数年金以及与指数挂钩的万能寿险保单。

该等产品为有兴趣获得可能比当前市场利率更高回报率的人士而设,通常作为提高退休储蓄的方式。保单持有人有资格获得的回报、计算回报的方式以及如何记入贷方均载列于保险合约中。

保险发行商通常承诺,如果相关指数的价值上升,其将作为利息付款的部分指数回报记入保单持有人的贷方账目。然而,记入贷方的利息可能不是实际指数回报。各保单通常设有参与率及最大信贷利率,被视为上限。参与率是指计算利息付款时将计入的指数收益百分比。每位发行商设定自己的费率,其幅度可能从指数回报的60%上调。发行商亦设定任何一年将记入贷方的最大百分比,通常是10%至14%。这两种费率可在保单有效期内进行修改 。

为阐明与指数挂钩的产品如何运作,假设一份假定保单的参与率为80%,上限为12%。相关指数获得20%收益以及80%参与率所在的年份将产生16%的回报。然而,由于上限规定,实际上可能是12%。此外,部分发行商在采用参与率及上限之前,扣除回报保证金或基于资产的费用(称为利差)。

部分与指数挂钩的产品可能透过保证保单或年金于任何年份将赚取的最低利息为0%而提供下行保障。这意味着在指数失去价值的年份不会削减本金。如果指数回报较少,部分发行商可能保证从固定收益投资盈利支付最低回报(即2%)。

发行商为满足其支付指数挂钩利息的承诺,通常购买相关指数的滚动认购期权,可在指数期满之前超过行使价时行使或获利出售。

保险产品相关风险

本章所述风险本质上为一般风险。特定司法管辖区内可能会出现不同或其他风险。如需了解与您所在司法管辖区有关的全部及特定详情,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投资顾问及/或监管机构。

如果没有下行保障,例如保证最低回报,又或投资于指数挂钩产品的投资者在锁定或退保期届满之前因撤销而遭到处罚,则有可能损失本金。可结合部分与指数挂钩的年金特征,最大限度减少或限制投资者能够获得的利息额。例如,参与率、利差/保证金/资产费用及利率上限可能随时间结合及/或修改,从而导致投资者回报减少或下降。该等限制及组合载列于投资者合约中,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该等合约。

与指数挂钩的产品亦受市场风险、信贷风险及监管风险的规限。此外,如果与指数挂钩年金挂钩的相关指数价值下跌,年金价值亦下跌,因此投资者将获得较少利息。此外,投资者将面临保险公司可能因财务能力而未能向投资者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或者保险公司透过利用回报计算中的上述特征更改合约条款的风险。投资者应注意,与指数挂钩的年金受国家的保险部门管理。

更多有关指数挂钩产品的数据及讨论,请参阅金融业监管局于 “Equity-Indexed Annuities – A Complex Choice”「股票指数年金 - 复杂选择」  

您已完成第三章。

现在我们将进行小测验,测试您的知识。

01 下列哪一项是基金公司建立基于指数投资组合的最常见方式?
02 关于交易所买卖基金,下列哪一项不正确?
03 哪些投资产品被构建为两种类型的投资工具(例如短期票据及指数)组合?
04 您应考虑什么因素,以帮助确定可能适合您的基于指数投资产品?
05 「追踪误差」的定义是什么?
您的得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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